暴食癥的診斷標準包括反復發作的暴食行為、進食失控感、伴隨痛苦情緒等核心特征,需符合DSM-5中關于進食障礙的具體條目。
1、暴食行為:
診斷暴食癥需觀察到患者在特定時間段內攝入遠超常人量的食物,且發作頻率達每周至少1次并持續3個月以上。典型表現為快速進食、無視飽腹感、獨自進食以掩飾行為,進食后常伴隨強烈的羞恥或內疚情緒。
2、失控感:
患者在暴食期間存在明顯的進食控制力喪失,主觀上無法停止進食或控制食物種類與數量。這種失控感需區別于單純的情緒化進食,通常與應激事件、負面情緒觸發相關。
3、補償行為缺失:
與神經性貪食癥不同,暴食癥患者不會規律性采取催吐、濫用瀉藥等代償行為。但可能間歇性出現節食或運動補償,這些行為未形成固定模式且強度不足以抵消暴食熱量。
4、心理痛苦:
暴食行為需引發顯著臨床痛苦或社會功能損害,表現為持續關注體型體重、因暴食回避社交活動、工作學習效率下降。部分患者合并抑郁、焦慮障礙,需通過PHQ-9或GAD-7量表評估共病情況。
5、排除性標準:
需排除器質性疾病如下丘腦病變、精神分裂癥等精神障礙導致的暴食行為。若暴食僅發生在神經性厭食癥病程中,則優先診斷后者。體重指數不作為診斷依據,但超重/肥胖者需評估代謝并發癥。
暴食癥確診需結合結構化臨床訪談與進食障礙檢查問卷EDE-Q,建議記錄3日飲食日記輔助評估。日常干預需建立規律三餐習慣,選擇高纖維高蛋白食物如燕麥、雞胸肉延緩饑餓感,配合快走、瑜伽等低強度運動調節情緒,重度患者需認知行為治療聯合氟西汀、托吡酯等藥物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