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先兆子癇的孕婦通過及時醫療干預通常可以保住胎兒,但需根據孕周、母體狀況及并發癥嚴重程度綜合評估。主要影響因素有胎盤功能、血壓控制水平、多器官損傷程度、胎兒宮內狀況及醫療資源可及性。
重度先兆子癇屬于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嚴重階段,母體可能出現持續性高血壓、蛋白尿及全身多系統功能障礙。此時胎盤血流灌注不足易導致胎兒生長受限或宮內窘迫。若孕周超過34周且母胎狀況不穩定,臨床多建議終止妊娠以保障母嬰安全,通過剖宮產娩出胎兒后轉入新生兒科監護。早于34周的病例需在三級醫院進行嚴密監測,通過硫酸鎂解痙、降壓藥物控制及糖皮質激素促胎肺成熟等治療,盡可能延長孕周至胎兒存活率較高的階段。
孕周不足28周的重度先兆子癇預后較差,因胎兒各器官未發育成熟,即使使用宮內轉運、母體重癥監護等手段,存活概率仍較低。若合并HELLP綜合征、子癇發作或胎盤早剝等危急情況,需立即終止妊娠。部分病例可能出現不可逆的胎盤功能衰竭,即使積極治療仍無法避免胎死宮內。
孕婦應定期監測血壓和尿蛋白,出現頭痛、視物模糊或上腹痛等預警癥狀時立即就醫。飲食需控制鈉鹽攝入并保證優質蛋白,避免高脂高糖食物。建議左側臥位改善胎盤供血,嚴格遵醫囑用藥,禁止自行調整降壓藥物劑量。胎兒娩出后仍需持續監測血壓至產后12周,有子癇前期病史者再次妊娠時應提前進行風險評估和預防性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