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炎可通過停用肝毒性藥物、保肝藥物治療、人工肝支持、肝移植等方式治療。藥物性肝炎通常由抗生素、抗結核藥、中草藥、抗腫瘤藥物、解熱鎮痛藥等肝毒性藥物引起。
1、停用致病藥物:
立即停用可疑肝毒性藥物是治療核心措施。對乙酰氨基酚、異煙肼、利福平等常見致肝損藥物需永久禁用,部分藥物在醫生監測下可調整劑量繼續使用。用藥史復雜者需通過時序分析和RUCAM評分系統判斷致病藥物。
2、保肝藥物治療:
輕中度患者可選用多烯磷脂酰膽堿、還原型谷胱甘肽、甘草酸制劑等護肝藥物。這些藥物通過穩定肝細胞膜、清除自由基、抗炎等機制促進肝細胞修復。嚴重膽汁淤積時可聯用熊去氧膽酸改善膽汁代謝。
3、人工肝支持:
暴發性肝衰竭需采用血漿置換、分子吸附再循環系統等人工肝治療。該技術能暫時替代肝臟解毒功能,為肝細胞再生爭取時間。治療期間需監測凝血功能、血氨等指標評估療效。
4、肝移植評估:
符合King'sCollege標準的重癥患者需考慮肝移植。手術方式包括經典原位移植、活體肝移植等。移植前需評估藥物過敏史、原發病控制情況,術后需終身服用免疫抑制劑預防排斥反應。
5、病因預防:
長期用藥者應定期監測ALT、AST、膽紅素等指標。高風險人群如老年人、酗酒者、慢性肝病患者用藥需減量。含何首烏、土三七等成分的中成藥應嚴格掌握適應癥,避免超劑量使用。
藥物性肝炎治療期間需嚴格戒酒,每日蛋白質攝入控制在1.2-1.5g/kg體重,優先選擇魚類、豆制品等優質蛋白?;謴推诳蛇M行八段錦、太極拳等低強度運動,避免劇烈運動加重肝臟負擔。居家護理需觀察皮膚鞏膜黃染、尿色加深等預警癥狀,定期復查肝功能指標直至完全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