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皰疹病毒感染患者可通過抗病毒治療、定期產檢、選擇合適分娩方式等措施降低母嬰傳播風險。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可能由病毒潛伏激活、免疫力下降、性接觸傳播、母嬰垂直傳播、皮膚黏膜破損等因素引起。
1、抗病毒治療:
妊娠期可遵醫囑使用阿昔洛韋、伐昔洛韋等B類抗病毒藥物抑制病毒復制。孕早期發現原發性感染需連續用藥至妊娠36周,復發性感染建議在分娩前4周開始預防性用藥。抗病毒治療可將母嬰傳播率從50%降至1%以下。
2、定期產檢:
孕早期需進行HSV-2型抗體檢測確認感染狀態,中晚期每4周復查病毒載量。妊娠32周后每周進行宮頸分泌物PCR檢測,發現病毒活躍復制時需加強胎兒超聲監測,評估宮內感染風險。
3、分娩方式:
分娩前6周至分娩時出現生殖器皰疹皮損者需選擇剖宮產,避免經產道感染。無皮損且病毒DNA陰性者可嘗試陰道分娩,但需縮短破膜至分娩時間。既往有新生兒HSV感染史的孕婦建議直接選擇剖宮產。
4、新生兒防護:
母親存在活動性感染時,新生兒出生后需立即使用生理鹽水洗浴,并采集眼結膜、口腔黏膜樣本送檢。高風險新生兒需預防性靜脈注射阿昔洛韋20mg/kg,每8小時一次,持續14-21天。
5、母乳喂養:
乳房無活動性皮損時可直接哺乳,出現皰疹需暫停患側哺乳。乳汁中HSV-DNA陽性率低于1%,但需注意避免母嬰皮膚接觸傳播。哺乳前需徹底清潔雙手,乳頭皸裂時使用吸奶器替代喂養。
患者孕前3個月應檢測HSV抗體分型,IgG陽性者復發風險較低。妊娠期保證每日攝入300μg葉酸、200mgDHA,每周進行150分鐘中等強度運動。保持會陰部清潔干燥,避免使用堿性洗劑。配偶需同步檢查,性接觸時堅持使用避孕套至妊娠末期。產后42天復查時需進行新生兒血清學檢測,6個月內密切觀察發熱、皮疹等感染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