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肝炎的診斷需符合肝功能衰竭的臨床與實驗室標準。主要依據包括血清總膽紅素≥171μmol/L、凝血酶原活動度≤40%、國際標準化比值≥1.5,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肝損傷。
診斷標準主要涵蓋三方面。生化指標異常是核心依據,除膽紅素和凝血功能外,常伴隨谷丙轉氨酶升高后迅速下降的"酶膽分離"現象。臨床表現方面,患者可出現高度乏力、嚴重消化道癥狀如頑固性惡心嘔吐、腹水及肝性腦病等肝功能失代償表現。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進行性縮小,超聲或CT可見肝實質回聲增粗、結構紊亂。
重型肝炎分為急性和亞急性兩類。急性重型肝炎指起病2周內出現Ⅱ度以上肝性腦??;亞急性重型肝炎指起病15天至26周出現凝血功能障礙和腹水等表現。特殊類型包括慢加急性肝衰竭,指在慢性肝病基礎上出現的急性肝功能失代償。
鑒別診斷需排除其他疾病。藥物性肝損傷需追溯用藥史,病毒性肝炎需完善血清學檢測,自身免疫性肝炎需檢查相關抗體。妊娠期婦女需與妊娠急性脂肪肝鑒別。
實驗室檢查項目具有重要價值。血氨檢測有助于肝性腦病評估,血乳酸水平反映組織缺氧程度,動脈血酮體比可預測預后。血清甲胎蛋白升高提示肝細胞再生可能。
病理學檢查是金標準但非必需。肝活檢可見大塊或亞大塊肝壞死,壞死面積超過肝實質的2/3。由于凝血功能障礙風險,臨床通常根據綜合指標診斷。
預后評估需結合多項參數。終末期肝病模型評分系統MELD常用于預測病死率,評分≥30分提示預后極差。肝移植是有效的治療手段,符合標準者應盡早轉診至移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