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患者懷孕需嚴格監測心功能并采取綜合管理措施,主要注意事項包括孕前評估、孕期監護、藥物調整、分娩方式選擇和產后隨訪。
1、孕前評估:
計劃妊娠前需由心內科與產科醫生聯合評估,通過超聲心動圖、運動負荷試驗等檢查明確心臟病變程度。紐約心臟病協會心功能Ⅰ-Ⅱ級且無肺動脈高壓者相對安全,Ⅲ-Ⅳ級或存在艾森曼格綜合征等嚴重病變者應避孕。既往有圍產期心肌病史者需評估左心室恢復情況。
2、孕期監護:
妊娠期血容量增加50%可能加重心臟負荷,需每4周進行心功能評估。重點關注呼吸困難、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等心衰征兆,監測血壓、血氧及尿蛋白。孕20周后建議每月行超聲心動圖,評估心室射血分數及瓣膜功能變化。
3、藥物調整:
華法林在孕早期有致畸風險,需替換為肝素;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可能引起胎兒腎損傷,應改用拉貝洛爾等妊娠安全藥物。利尿劑使用需警惕電解質紊亂,β受體阻滯劑需控制心率在60-100次/分。所有藥物調整需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4、分娩方式:
心功能Ⅰ-Ⅱ級可嘗試陰道分娩,但需縮短第二產程。嚴重主動脈狹窄、馬凡綜合征等需擇期剖宮產。無論何種方式均需心電監護,備好硝酸甘油等急救藥物。硬膜外麻醉可減輕血流動力學波動。
3、產后隨訪:
產后72小時仍是心衰高發期,需持續心電監測。母乳喂養需根據藥物代謝調整,服用胺碘酮者禁忌哺乳。建議產后6周復查心功能,避孕措施推薦左炔諾孕酮宮內節育器等非雌激素方法。
心臟病孕婦需保持每日鈉鹽攝入低于5克,適量補充優質蛋白和鐵劑。避免劇烈活動但需進行散步等低強度運動預防血栓。保持情緒穩定,睡眠時采取左側臥位改善循環。出現心悸加重、咯粉紅色泡沫痰等急癥表現時需立即就醫。建議建立多學科診療團隊,涵蓋營養師、心理醫生等專業人員全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