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通常是起源于上皮細胞的惡性腫瘤,為細胞惡性增生所致,有侵襲性,可轉移。一般情況下,癌癥用激素藥的作用有抗炎、抗惡心、止痛、免疫調節、抑制癌細胞生長等。具體分析如下:
1.抗炎:某些激素藥物具有抗炎效應,可以減輕癌癥患者的炎癥反應。
2.抗惡心:癌癥通常需要采用化學治療,某些激素藥物可以用于預防或減輕化學治療引起的惡心和嘔吐。
3.止痛:部分激素藥可以緩解癌癥導致的不適癥狀,如疼痛。
4.免疫調節:某些激素藥物可以調節免疫細胞的數量和活性,例如增加白細胞數量,增強免疫細胞對腫瘤細胞的攻擊能力。
5.抑制癌細胞生長:某些種類的激素藥物可以直接抑制癌細胞的生長,進而緩解病情。
需要注意的是,激素藥的使用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不可自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