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雷利珠單抗是否需要持續使用需根據病情和治療反應決定。多數情況下需按療程規范使用,但存在調整或停用的可能性,主要與疾病類型、治療效果、不良反應等因素相關。
腫瘤免疫治療中,替雷利珠單抗作為PD-1抑制劑,其使用周期通常以21天為間隔。對于晚期實體瘤患者,若治療有效且耐受性良好,建議持續使用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毒性。臨床數據顯示,部分患者接受2年治療后仍可獲益。
治療方案的調整需結合以下關鍵指標:影像學評估顯示腫瘤持續縮小或穩定屬于有效指征;出現免疫相關肺炎、結腸炎等3級以上不良反應時需暫停給藥;疾病進展或出現超進展現象需更換治療方案。治療期間需定期監測甲狀腺功能、肝酶水平等指標。
特殊情況下允許停藥:手術根治后輔助治療滿1年的患者;持續完全緩解超過2年的部分淋巴瘤患者;因經濟原因或個人意愿終止治療時,需由主治醫師評估復發風險。停藥后仍需每3個月隨訪腫瘤標志物和影像學檢查。
少數患者可能出現停藥后反跳現象,表現為腫瘤快速進展。這種情況多見于治療不足6個月即中斷的患者。建議停藥后密切監測,必要時聯合放療或靶向治療控制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