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治療選擇需根據病情嚴重程度決定。激光治療和玻璃體內注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藥物是兩種主要干預方式,臨床決策需結合病變分期、部位及患兒全身狀況綜合評估。
激光光凝術適用于閾值期病變或1型病變。該技術通過破壞周邊無血管區視網膜,減少異常血管增生刺激因子釋放。激光治療對周邊部病變效果顯著,但可能造成視野缺損等遠期并發癥。主要優勢在于單次治療成功率較高,約70%-90%病例可阻止病變進展。
玻璃體內注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藥物如雷珠單抗、貝伐單抗適用于后極部活躍病變。藥物能快速抑制異常血管生長,對視網膜結構損傷較小。但可能存在全身吸收風險,部分病例需要重復注射。研究顯示對zone I病變的療效優于激光治療,視力預后相對更好。
病變位于zone II且伴有plus病變時,激光治療仍是金標準。對于病變累及后極部或zone I的病例,藥物注射更具優勢。極低出生體重兒<1000g需謹慎評估藥物代謝安全性。兩種治療可聯合應用,如先行藥物注射控制急性期病變,再補充激光治療鞏固療效。
治療方案需由專業眼科醫生通過眼底檢查確定。治療后應定期隨訪,監測視網膜血管發育情況。部分患兒可能并發近視、斜視等眼部問題,需長期跟蹤干預。家長需配合完成眼底篩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