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自主計劃建議在意識清醒、具備決策能力時盡早制定,通常可選擇在健康狀態穩定或確診慢性疾病初期完成。
預立醫療自主計劃的核心是患者在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對將來可能出現的醫療情境提前做出意愿聲明。健康人群可在年度體檢后或重大生活事件如結婚、生育時完成;慢性病患者建議在疾病確診后、病情穩定期與主治醫生共同商討;老年群體宜在認知功能良好時完成,避免因突發疾病導致決策能力喪失。計劃需定期復核更新,建議每1-2年或在健康狀況顯著變化時重新評估。
制定時需攜帶身份證件至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由專業團隊提供法律咨詢和醫學評估。文件簽署后需提交至醫療機構備案,同時告知法定代理人和直系親屬。日常可隨身攜帶計劃卡片,注明文件存放位置和緊急聯系人。建議結合定期健康管理,在社區醫院建立健康檔案時同步更新預立醫療計劃,確保不同醫療機構能及時獲取患者意愿。對于存在家族遺傳病史或腫瘤高風險人群,更應提前完成計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