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高血壓可能對母嬰健康造成嚴重威脅,主要危害包括胎盤功能減退、胎兒生長受限、早產、子癇前期、孕婦器官損傷等。孕期高血壓分為妊娠期高血壓和子癇前期/子癇,需密切監測血壓變化。
1、胎盤功能減退
孕期高血壓會導致子宮胎盤血流灌注不足,胎盤絨毛間隙血管痙攣狹窄,影響母體與胎兒間的氧氣及營養交換。胎盤功能減退可能引發胎兒慢性缺氧,嚴重時造成胎盤早剝。孕婦需定期進行胎心監護和超聲檢查,必要時住院觀察。
2、胎兒生長受限
母體高血壓引起的血管收縮會減少胎兒營養供給,導致胎兒體重低于同孕齡標準。生長受限胎兒可能出現低血糖、低體溫等并發癥,遠期神經系統發育也可能受影響。建議增加產檢頻率,通過超聲監測胎兒生長發育曲線。
3、早產風險增加
重度高血壓或子癇前期常需提前終止妊娠以避免母嬰危險。早產兒各器官發育不成熟,可能出現呼吸窘迫綜合征、顱內出血等并發癥。對于有早產風險的孕婦,醫生可能建議使用糖皮質激素促進胎兒肺成熟。
4、子癇前期進展
約25%的妊娠期高血壓會發展為子癇前期,表現為血壓持續升高伴蛋白尿或器官功能障礙。子癇前期可導致抽搐、肝功能異常、血小板減少等嚴重并發癥,是孕產婦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出現頭痛、視物模糊等癥狀需立即就醫。
5、孕婦器官損傷
長期未控制的高血壓可能損害孕婦心臟、腎臟、視網膜等靶器官。妊娠高血壓性心臟病可表現為呼吸困難、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腎臟損傷則會出現蛋白尿和血肌酐升高。產后仍需持續監測血壓直至恢復正常。
孕期高血壓患者應保持低鹽飲食,每日鈉攝入量控制在3克以內,適量補充優質蛋白如魚肉、禽蛋等。保證充足睡眠,避免情緒激動,每天監測血壓并記錄。適度進行散步、孕婦瑜伽等低強度運動,但避免劇烈活動。按時服用醫生開具的降壓藥物如拉貝洛爾、硝苯地平等,禁止自行調整劑量。出現頭暈、視物模糊、上腹痛等預警癥狀時須立即就醫。產后42天需復查血壓及尿蛋白,部分患者可能轉為慢性高血壓需長期隨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