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核心抗體陽性通常不需要治療,但需結合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等其他乙肝五項指標綜合判斷。乙肝核心抗體陽性可能由既往感染、疫苗接種、隱性感染等因素引起。
乙肝核心抗體是乙肝病毒感染的血清學標志物之一,陽性結果僅表明曾經接觸過乙肝病毒。若乙肝表面抗原陰性且肝功能正常,通常提示既往感染已恢復或疫苗接種后產生免疫應答,無須特殊處理。這類人群體內病毒已被清除,不具有傳染性,只需定期復查乙肝五項和肝功能。
若同時存在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或乙肝e抗原陽性,則可能提示現癥感染或病毒復制活躍。此類情況需進一步檢測乙肝病毒DNA載量、肝功能、肝臟超聲等,評估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療。慢性乙肝患者可能出現乏力、食欲減退、肝區不適等癥狀,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恩替卡韋、替諾福韋、干擾素等藥物進行規范治療。
乙肝核心抗體陽性者應避免飲酒、減少高脂飲食,保持規律作息。每6-12個月復查乙肝五項、肝功能和肝臟影像學檢查,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出現皮膚黃染、腹脹等癥狀時需及時就醫,育齡期女性孕前應進行專項篩查。日常接觸不會傳播乙肝病毒,但共用剃須刀等可能接觸血液的物品仍需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