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次數一般建議不超過3次,實際需根據子宮瘢痕恢復情況、產婦年齡及并發癥風險綜合評估。多次剖腹產可能增加胎盤異常、子宮破裂等風險。
子宮瘢痕愈合程度是決定剖腹產次數的關鍵因素。每次剖腹產會在子宮留下切口瘢痕,瘢痕組織的彈性與血供會隨手術次數增加而減弱。臨床觀察發現,兩次剖腹產間隔超過18個月且瘢痕愈合良好的產婦,第三次手術風險相對可控。但超過三次手術后,子宮下段肌層變薄概率顯著上升,術中出血量及粘連程度也會加重。
存在特殊情況時需個體化評估。既往有子宮切口愈合不良、胎盤植入病史,或合并妊娠期高血壓、糖尿病的產婦,可能需提前終止生育計劃。極少數子宮瘢痕愈合極佳且無并發癥的產婦,在嚴密監測下可考慮第四次剖腹產,但需充分告知子宮切除等緊急風險。瘢痕子宮再次妊娠時,需通過超聲動態監測瘢痕厚度,孕晚期提前住院待產。
計劃多次剖腹產的產婦應在孕前進行婦科檢查評估子宮狀態,孕期加強營養補充與體重管理,避免貧血及低蛋白血癥影響組織修復。分娩后建議間隔2年以上再考慮下次妊娠,期間可進行盆底肌訓練改善子宮支撐力。若出現非經期出血、瘢痕處疼痛等癥狀需及時就診,必要時通過宮腔鏡評估瘢痕愈合情況。